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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教师兰玛荣获“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”称号
2024-04-30      工会      张宇峰      点击数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鼓舞激励全省广大女职工在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更好发挥“半边天”作用。近日,四川省总工会印发《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表扬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岗(标兵)的决定》,我校康养学院教师兰玛教授被授予“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
4月30日,学校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、工会主席朱波强为兰玛颁发“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荣誉证书。

朱波强代表学校向兰玛表达了衷心祝贺,希望她珍惜荣誉,保持初心,再创佳绩,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。希望全校教师以兰玛为榜样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校也将继续加大对优秀教师的支持和培养力度,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。

   (编辑/郑洪艳;审核/梁士海 方青松)